正義網(wǎng)山東3月22日電(記者賈富彬 通訊員張亞寧 信任任)近日,山東省汶上縣人民檢察院對涉嫌非法經(jīng)營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、張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。
2010年7月,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未取得種子經(jīng)營許可證的情況下,在福建省三明市寧化縣管前鎮(zhèn)一辣椒廠購買干辣椒1000余斤,加工成可種植面積1000余畝的辣椒種子,然后注明“王中王朝天椒”、“辣椒王中王”等字樣,以每畝20元的價格提供給孫某(因病取保候審),并約定以每斤不低于1.2元的市場價回收辣椒。后孫某以每畝80元的價格提供給了張某。張某又將部分辣椒種子以每畝298元的價格推銷給種植戶韓某、宋某、張某等人,種植面積共計500余畝。2011年5月,韓某等種植戶發(fā)現(xiàn)購買的辣椒種子有百分之五十的不結果,造成經(jīng)濟損失80余萬元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,對林某某、張某某提請批準逮捕,汶上縣檢察院依法作出批準逮捕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