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玉14包裝袋明顯寫著抗大、小斑病
淄玉14審定公告明顯寫著感小斑病、大斑病
大眾網濱州12月15日訊(記者 季青云)日前,大眾網報道了濱州市沾化區(qū)一農民在種植了淄博博信農業(yè)(原淄博魯中種業(yè))生產的“抗大、小斑病”種子后,玉米出現(xiàn)斑病絕產的新聞,引起了各界的廣泛關注。記者在隨后的調查中發(fā)現(xiàn),淄博博信農業(yè)生產的“淄玉14”種子并不具有抗大、小斑病的能力,廣告宣傳和種子特性明顯不符,涉嫌虛假宣傳。
12月10日,沾化區(qū)的何先生向大眾網反映,自家種植的80畝淄博博信農業(yè)生產的“淄玉14”玉米因斑病慘遭絕產,另外50畝減產,損失共計近10萬元。何先生告訴記者,購買種子時,“淄玉14”曾被宣傳具有抗斑病的能力,且種子的包裝上也有注明。自己怎么也沒想到80畝玉米最終卻因斑病絕產。氣憤的何先生多次向淄博博信農業(yè)討說法卻始終無果。
記者在調查中發(fā)現(xiàn),“淄玉14”種子的審定編號為:魯農審2008007號。審定公告明顯寫著:經河北省農林科學院植物保護研究所抗病性接種鑒定,感小斑病、大斑病、彎孢菌葉斑病和莖腐病。而何先生購買的“淄玉14”包裝袋上,特征特性一欄卻寫著抗大、小斑病。
濱州市種子站農藝師李劍鋒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種子的審定是由各省農業(yè)廳品種審定委員會進行的,種子銷售宣傳時應以審定公告為主。“‘淄玉14’審定公告寫著感小斑病、大斑病、彎孢菌葉斑病和莖腐病,也就是該種子感染此類病。與包裝袋上寫的抗大、小斑病,明顯不符。” 李劍鋒向記者解釋。
對于損失的賠償問題,濱州市黃河律師事務所謝印華律師表示,淄博博信農業(yè)公司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,存在欺詐。消費者因此造成的損失,可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(xié)會進行投訴,要求種子公司進行賠償,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訴。
12月15日,記者再次電話聯(lián)系淄博博信農業(yè)科技有限公司(原淄博魯中種業(yè)有限公司)了解事件的處理情況,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不在,并稱此事不清楚無法答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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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種子宣傳上說是抗大、小斑病,結果種下去的糧食全因這個病絕收了。”近日,濱州市沾化區(qū)的農民何先生向大眾網反映,自家種植的80畝淄博博信農業(yè)(原淄博魯中種業(yè))生產的“淄玉14”玉米因斑病慘遭絕產,另外50畝減產,造成損失近10萬元。因為購買的種子特性之一就是抗斑病,何先生懷疑種子存在質量問題,但多次向經銷商和廠家討說法卻無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