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繼續(xù)做好審定品種標準樣品征集工作的通知
各盟市種子管理站:
按照《農業(yè)部辦公廳關于繼續(xù)做好審定品種標準樣品相關工作的通知》(農辦種〔2012〕15號)要求,我區(qū)繼續(xù)開展審定品種標準樣品征集、送樣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審定樣品征集范圍。2010年以后通過我區(qū)審定及我區(qū)有關單位選育并通過國家審定的水稻、小麥、玉米、大豆和油菜品種。
二、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要求。送交的標準樣品,必須是遺傳性狀穩(wěn)定、與審定品種性狀完全一致、未經過藥物或包衣處理、無檢疫性有害生物、質量符合國家種用標準的新收獲種子。品種選育單位必須對其提供標準樣品的真實性負責,一旦查實提供不真實標準樣品的,須承擔因提供虛假樣品所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。在送交標準樣品時,必須附有選育人和選育單位簽字蓋章的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(見附件)。
三、標準樣品的數量要求。每份標準樣品分成3個獨立包裝,每個包裝的具體數量要求如下:玉米2.5公斤、2公斤和0.5公斤,水稻和小麥1.5公斤、1公斤和0.5公斤,大豆和棉花2公斤、1.5公斤和0.5公斤,油菜0.3公斤、0.2公斤和0.5公斤。對于雜交種親本樣品,選育單位可以送交種子磨碎粉劑。親本種子磨碎前要降低水分至10%以下,磨碎后裝入密封防濕且不易破損的塑料袋,父母本各需送交100克,與雜交一代的第一個獨立包裝一并打捆。
四、標準樣品的包裝要求。標準樣品使用紙袋包裝,紙袋應有足夠的強度,不易在征集和轉運環(huán)節(jié)中破損。種子由品種選育單位封緘,在征集和轉運過程中禁止啟封。標準樣品表面應標注下列信息:樣品編號、作物種類、品種名稱、品種審定編號、品種選育單位。親本種子須注明組合名稱、相應雜交一代品種的父本或母本。
五、送樣地點和截止時間。品種選育單位要在2012年12月30日前將標準樣品及真實性承諾書送到內蒙古自治區(qū)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。逾期不交的,視該品種自動停止推廣應用,按程序予以推出。
內蒙古自治區(qū)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聯系方式:
聯系人:李麗君;電話:0471-6285487;地址:呼和浩特市呼倫北路74號;郵編:010010
附件:標準樣品品種真實性承諾書
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