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
關于進一步加強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工作的補充說明
各有關單位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、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》和《關于做好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審定及引種備案工作的通知》(魯農種字〔2016〕17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及新形勢下管理要求,為進一步規(guī)范我省主要農作物引種備案工作,確保用種安全,現(xiàn)就有關事宜說明如下:
一、引種備案品種其豐產性、抗逆性及品質等相關指標達到我省品種審定標準,每種作物每個引種單位每年引種數(shù)量不超過3個。
二、為提高工作效率,集中受理審核申請材料。
申請受理時間:稻、玉米、大豆、棉花品種為每年4月15日-30日(2023年于5月10日前);小麥品種為每年7月15日-30日。
擬引種者需向山東省省農業(yè)農村廳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(見附件1),審核通過開展引種備案試驗。
三、引種者應在擬引種區(qū)域自行開展不少于1個生產周期的適應性試驗和抗逆性鑒定,相關要求參照我省同類型作物品種生產試驗要求(詳見附件3、4)。
四、引種備案適應性試驗納入統(tǒng)一監(jiān)管,未按提交的試驗方案落實或試驗質量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引種備案。
五、適應性試驗完成后,引種者應將總結報告、抗逆性鑒定報告等材料(附件2)與附件1按順序裝訂成冊,提交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管科。
受理時間:稻、玉米、大豆、棉花品種為每年12月1日-15日;小麥品種為每年8月1日-15日。
電子版發(fā)至公共郵箱:sdseedpg8102@163.com
紙質版郵寄至: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品管科,濟南市工業(yè)北路200號;
電話:0531-81608102
附件1:引種備案應提交的申請材料
附件2:引種備案應提交的總結材料
附件3:山東省主要農作物引種備案適應性試驗方案
附件4:山東省主要農作物品種抗性鑒定種類及相關檢測單位
附件5:承諾書
山東省種子管理總站
2023年4月25日